五星 级酒店客房设施及配套规范标准(一)

1.  总则:

1.1  至少有4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;

1.2  70%客房的面积(不含卫生间和门廊)不小于30平 方 米;

1.3  装修豪华,具有文化氛围,有舒 适的床垫、写字台、衣橱(含衣架)、茶几、座椅或沙发、床头柜、床头灯、台灯、落地灯、全身镜、行李架等高 级配套家具。室内满铺高 级地毯,或用优 质木地板或其他高 档材料装饰。采用区域照明,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;

1.4  客房门能自动闭合,有门窥镜、门铃、防盗装置及防撞门栅,并于门窥镜上方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;

1.5  卫生间面积不少于8平 方 米,并有50百分之的干湿区分隔。装有高 级低噪音抽水恭桶、梳妆台(配备面盆、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)、浴缸并带淋浴喷头(另有单独淋浴间的可以不带淋浴喷头),配有浴帘。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。采取有 效的防滑措施。采用豪华建筑材料装修地面、墙面和天花,色调高雅柔和,采用分区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。有无噪音的排风系统,温度与客房无明显差异。有110V/220V不间断电源插座、电话b副机。配有吹风机。24小时供应冷、热水;

1.6  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,可以直接拨通或使用预付费电 信卡拨 打国际、国内长途电话,并备有电话使用说明和所在地主要电话指南;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,并备有使用说明;有彩色电视机,播放频道不少于16个,画面和音质优良。备有频道收视指南。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 府规定;"

1.7  有可由客人调控且音质良好的音响装置;

1.8  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,效果良好;

1.9  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,方便客人使用,并提供插座转换器;)

1.10 有沙帘及遮光窗帘;

1.11 有单人房、双人房及套房(其中包括有至少四个开间的豪华套房)

1.12 有与本星 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、服务指南、价目表、住

•宿须知、所在地旅游景区(点)介绍和旅游交通图、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;

1.13  床上用棉织品(床单、枕芯、枕套、棉被及被衬等)及卫生间针织用品(浴巾、浴衣、毛巾等)材质良好、工艺讲究、柔软舒 适;

1.14  客房内设微型酒吧(包括小冰箱),提供适量酒和饮料,备有饮用器具和价目单;

1.15  电话机配备叫醒、留言及语 音信箱服务;

1.16  配备有干湿洗及熨烫的洗衣单与洗衣袋;

1.17  配备有送餐菜单和饮料单,送餐菜式品种不少于八种,饮料品种不少于四种,甜食品种不少于四种,有可挂置门外的早餐牌;

1. 18  配备有擦鞋•服务通知单。


2.客房家具材料:

由于投资成本上的控制及审美观的变化,五星 级酒店也较少采用全实木家具,目前较多使用的客房家具材料为:人造板结合实木制作或人造板结合金属、石材、玻璃材料等制作。人造板在家具中主要用于作表层,如写字台、电视柜、行李柜、床头柜、茶几等平整的台板和立面部分,而实木则做收边和脚、腿等支撑或独 立部分。由于审美要求不论是人造板还是实木,都要求家具表层有其天 然材质的特征,从而出现了表面为天 然材质的人造夹板,如:枫木夹板、榉木夹板、橡木夹板等各种表

•面为天 然材质的人造板,这种天 然材质人造板加实木边组成的家具表面层,其下方均是与人造材质相同或接近的天 然实木,这样制作的家具于整体上才美观自然。除上述因素外,从选材上区分:优 质家具一般选用以下几种实木及夹板为主:树榴木、花樟、红影木、白影木、纹榉木、胡桃木、雀眼木、枫木、柚木、酸枝木、花梨木•等。优 质酒店家具所用之实木须经严格的脱脂,高温烘干处理,其基材须以细木工板或高密度板,台面合成的实心厚度须达到2.8—3cm以上,家具所配辅料如:拉手、导轨、铁花、石材及软包面料(高紧密提花布等),须高 档、豪华、美观。

3.客房家具工艺

家具制作的工艺主要凭肉眼观察和用手触摸,同时也要了解用漆的情况。精致工艺是做工细腻,接缝均匀细密,无凸凹起伏的接口与收口,线条自然流畅。使用轻便顺畅,配件安装准确到位,家具内部处理考究,手感平滑,转角接口部分无缝隙,材质无色差。用漆方面

,凡漆膜光亮柔和、光滑无挡手的油漆均属高 档。

4.残疾人客房

残疾人客房的门厅不应有门槛,如有不同高度的地面,出入口应有坡道,房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,具体有发下设施:

4.1  坡道应控制在12度以下。:

4.2  房间门、卫生门门均不少于90cm宽;

4.3  门锁应为摇臂执手(锁把),不宜用球型执手。

4.4  卫生间应有较大的空间方便轮椅回旋,内有特殊拆椅,沐浴轮椅。

4.5  卫生间有残疾人的专用面盆、浴盆,在墙壁、浴缸、洗脸盆、便桶边应设牢固的扶手,扶手应具备水平与垂直的功能:

4.5.1. 规格要求上,门与而位间的空间间距不少于105cm。

4.5.2. 面盆台面高度在70cm左右,台面下应无影响残疾车回旋的障碍物。

4.5.3. 坐便器高度为43cm左右。

4.5.4. 浴盆边侧墙体扶手垂直安装紧固,承受拉力不少于100公斤。

4.5.5. 毛巾架及挂衣钩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10cm。

4.5.6. 沐浴喷淋装置要求活动式可调节喷淋器,并配有150cm左右长的金,属软管。

4.6   呼叫按钮。

4.7   门、窗帘、开关均为遥控或开关位置高度不应超过110cm。低不超过45cm。

4.8   盲文服务指南。,

4.9   衣橱内挂衣杆高度能适应残疾人。